毕节地区印刷厂资产整体转让公告
来源: | 作者:pro031545 | 发布时间: 2009-07-15 | 14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受毕节地区经济贸易局、毕节地区印刷厂清算组委托,拟对委托转让的资产依法拍卖。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资产整体转让公告

    受毕节地区经济贸易局、毕节地区印刷厂清算组委托,拟对委托转让的资产依法拍卖。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资产转让的范围

    (一) 受毕节地区印刷厂清算组委托拍卖的破产资产为五桩
    1、毕节地区印刷厂厂区围墙内厂房、仓库等建筑,面积8478.44平方米、各种机器设备70余台套(详见《毕节地区印刷厂资产明细表》),资产评估价值14,447,201.42元。{依据贵州金正恒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黔金正(2009)资评02-001号]及[黔金正(2009)资评1 号]资产评估报告}。
    2、毕节地区印刷厂厂区外位于威宁路万利商厦二楼商场铺面建筑面积58﹒53㎡,评估价值为 23.74万元(含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依据贵州金正恒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黔金正(2009)资评02-001号]及[黔金正(2009)资评1 号]资产评估报告}。
    3、毕节地区印刷厂厂区外位于新街房屋宿舍(土地使用面积42.5㎡)评估价值为55735元(含土地使用权价值)。依据贵州金正恒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黔金正(2009)资评07-046号]及[黔金正(2009)资评046号]评估报告。
    4、毕节地区印刷厂厂区外位于百花路5-14号宿舍(土地使用面积27.5㎡)评估价值为42018元(未扣出土地出让金)。依据贵州金正恒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黔金正(2009)资评07-046号]及[黔金正(2009)资评046号]评估(土地使用面积)
    5、毕节地区印刷厂贵F02177解放牌小货车一辆、贵F01648桑塔纳小轿车一辆。评估价值41620.40元。依据贵州金正恒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黔金正(2009)资评02-001号]及[黔金正(2009)资评1 号]资产评估报告,
    (二)受毕节地区经济贸易局委托转让的资产是位于毕节地区印刷厂厂区内的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的工业用地),面积为8742.53㎡。评估价值为245.67万元(未扣出土地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依据贵州金正恒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黔金正(2009)资评    号评估报告。

    二、资产转让方式:依法拍卖

    三、保证金交纳:

    意向受让方提交求购登记表时,按其求购资产挂牌价的50%向拍卖公司交纳保证金。

    四、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受让方依法成交后10日内付清全部价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厂区围墙内资产受让方须承诺履行如下事项:
    (1)围墙内固定资产须整体受让(指①毕节地区印刷厂清算组委托拍卖部分;②毕节地区经济贸易局委托拍卖部分),
    (2)受让方必须具有印刷企业从业资历和管理经验,
    (3)资产的用途必须用作印刷工业专用,未经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所受让资产的原有用途和转让。
    (4)受让方应充分利用毕节地区印刷厂原有设备和闲置的厂房及土地,把印刷业做强做大,使生产能力一年内必须达到60万色令,并且全员接收原企业在政策性破产中应安置的职工。

    五、其他需披露事项:

    1、厂区围墙内破产资产目前由毕节地区印刷厂清算组委托毕节地区盛康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和管理,该破产资产依法转让成交,付清价款后毕节地区盛康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应无条件将破产资产转交给受让方。
    2、资产排行的佣金由资产受让方全额承担。
    3、资产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和清结。
    4、厂区办公大楼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六、信息披露起止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09年7月  日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09年7月  日
    注:对以上拟转让的企业国有资产,符合上述受让方条件的投资者均可进行求购登记。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资产情况简介如下:

    受毕节地区印刷厂资产清算组委托拍卖的是:
    ①厂区围墙内厂房、仓库等建筑面积8478.44㎡ 、各种机器设备70余台套(其中德国、日本进口印刷、包装设备数台),资产评估价值14,447,201.42元(详见资产清册) 。
    依据贵州金正恒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黔金正(2009)资评02-001号]及[黔金正(2009)资评1 号]资产评估报告毕节地区印刷厂,确定该部分资产价为14703695.82元,资产评估报告于2009 年05月 15 日经贵州省毕节地区经济贸易局备案。
    ②毕节地区印刷厂厂区外位于威宁路万利商厦二楼商场铺面建筑面积58﹒53㎡。经委托方依据贵州金正恒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黔金正(2009)资评02-001号]评估价值为 23.74万元(含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③经委托方依据贵州金正恒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黔金正(2009)资评07-046号]及[黔金正(2009)资评046号]评估厂区外位于新街房屋宿舍(土地使用面积42.5㎡)评估价值为55735元(含土地使用权价值)。
    ④经委托方依据贵州金正恒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黔金正(2009)资评07-046号]及[黔金正(2009)资评046号]评估(土地使用面积)厂区外位于百花路5-14号宿舍(土地使用面积27.5㎡)评估价值为42018元(未扣出土地出让金)。
    ⑤毕节地区印刷厂交通运输设备依据贵州金正恒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黔金正(2009)资评02-001号]及[黔金正(2009)资评1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该部分资产价为41620.40元,资产评估报告于2009 年05月 15 日经贵州省毕节地区经济贸易局备案。
    2、受毕节地区经济贸易局委托转让部分是厂区占地总面积8742.53 ㎡的土地(行政划拨的工业用地)评估价值为245.67万元(未扣出土地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三、资产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重庆长安实业有限公司等270户破产项目的通知》([2007]24号文件)。
    2、贵州省企业兼并破产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启动毕节地区印刷厂等10户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2008]62号)。 
    3、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黔毕中民破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
    4、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并担任管理人函(2008)黔毕中民破字第4号。
    5、(委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位文号)待定。

    地  址:贵州省毕节地区      拍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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